一篇关于D/S的科普
在看今天的文章之前,请大家先看下面两个问题。
1、在信任的前提下,当A因为服从B的命令而产生了心理上的快感,那么A与B的关系属于BDSM中的哪种?
2、在信任的前提下,当A因为被B强迫做出特定的行为产生了生理上的快感,那么A与B的关系属于BDSM中的哪种?
大家可能觉得这两个问题特别拗口和混乱,但其实它刚好引出了今天想跟大家聊的话题,BDSM中的DS与SM。
在国内,由于缺乏必要的科普渠道,大部分人的潜意识中都会把SM当成BDSM的缩写,在普遍的认识中,BDSM的角色也至多只有三种,s,m,以及双属性。
还有一些同学可能好一些,他们查过百度百科,知道BDSM是绑缚与调教(bondage&discipline,即B/D),支配与臣服(dominance & submission,即D/S),施虐与受虐(sadism & masochism,即S/M)的缩写,但你要深入问他,SM和DS的差别具体在哪里,他往往也不能说的清楚。
当然,还有一些诡辩论玩家,他们对自己的一知半解有更义正言辞的观点,“1000个人就理解出1000个哈姆雷特,我为什么要了解这些死板的定义,我按照我自己的理解玩得开心不就行了?”
关键是,不了解这些定义,甚至你聊天的时候,别人说她是sub,你却不知道这和你所谓的m在各个层面上有什么区别,这样真的可以玩的开心吗?
首先,从宏观的角度来讲,把有相同特征的群体明确地定义出来,再去研究他们的行为,这是学术研究的方法论;这同样也表明了DS群体和SM群体其实是有完全不同的行为特征的,如果混为一谈,在研究上会非常的混乱。
那诡辩论者又要说了,宏观跟我有啥关系,学术研究跟我有啥关系?我就在乎我自己。其实微观到个体,也是有关系的。正因为DS和SM有不尽相同的行为特征,如果不加以区分,大家都糊里糊涂的,你看一个dom遇到了一个m,一个sub却找了一个s,看起来都是主动者遇上了被动者,但结局很可能会是一场不欢而散,大大降低了大家在圈内的幸福指数。
所以今天48号就和大家聊一下DS与SM的不同特征,以后大家对照就可以明确区分出来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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DS更偏精神,SM更偏身体
DS在整个BDSM大范围中,更倾向于探讨精神的世界。常说的调心,即是DS的一种。在这个范畴里,身体只是用来达到精神快感的工具。DS是比较强调心理层面的,注重的是双方之间的亲密关系模式,这种心理层面的东西,是需要绝对充分的信任的,虽然大家一直在说完全的信任,但即使是亲人,也存在不信任的时候,所以说起来容易,做起来还是挺难的。
在DS关系中,处于支配地位的人,愉悦感来着強大的控制感、被依赖感和被需要感。处于被支配地位的人,则因产生被控制、臣服感、依赖感、归属感而感受愉悅[1~2]。
就像仓央嘉措说的,“你打,或者不打,我就在那里,依恋而想念;你虐或者不虐,我还在那里,服从且愉悦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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但SM关系不行,与DS探讨精神快感相反,SM寻求生理上的快感[1~2]。你说S不再打M了,不再虐M了,对不起,“三天不打,上房揭瓦;五天不掸,一拍两散”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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SM关系的核心來自于疼痛、羞辱、折磨。SM讲究的是对意志的违抗,而DS则是对意志的顺从。简单来说,例如DS中的被支配者由服从主人而产生心理快感,而SM中的受虐者由被施虐者強迫做出特定行为而产生生理快感。
到此为止,相信文章开头的问题大家也有了答案。
另外SM和DS都还包括角色扮演,比如说身份扮演:父女、师生、主奴,或者宠物扮演。但喜愛DS的人们的快感大多都來自于精神,而喜爱SM的人们快感更多来源于扮演中实际项目对于身体的刺激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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荣耀原则
第二点,在DS的关系里,最显著的特征就是存在荣耀原则,这是一个判断DS关系的必要条件,即DS里的dom和sub之间必然存在荣耀原则,但存在荣耀原则的关系不一定是DS关系。
那么,荣耀原则是什么?
荣耀关系是指,在一切理解的歧义中,尽可能选择令对方享有荣耀的解释。[3]
举个例子:
比如在双方辩论中,有一方引错了一个例子,在另一方看来,有若干种解释:
A)对方是个白痴
B)对方不是白痴,对方只是一时失察
这是两种典型的解释,B就是荣耀原则指向的选择。
再比如,一方在捆绑时出现了失误,弄伤了另一方,另一方同样会想到很多解释:
A)对方技术不过关,非常坑爹。
B)对方肯定不是技术不好,而是因为太累了失误而已。
如果在DS关系中,sub一定会想方设法地选择B,因为DS关系中心理层面的绝对信任是这种亲密关系的基础。如果选择A的话,势必对这种绝对信任产生破坏。
我们用反证法来证明一下,如果没有“荣耀原则”,那么DS关系就是纸上谈兵,根本无法实现。
首先,在上文的例子中,即使双方都不将这个A选项当作冒犯,在一方选了A之后,同样也会确立一个非常糟糕的结果:即要想继续这段绝对信任的关系,双方的沟通成本必然要大幅上升,沟通时要高度谨慎,要加上无数的解释和限定词,因为一方知道了另一方在沟通出现歧义时可能会往坏处想,而不是遵循荣耀原则,所以必须把所有的“意外选项”都排除掉,让另一方别无选择的余地。
比如上文的例子,一旦无法遵循“荣耀原则”,辩论中我就要确保不犯错,捆绑时我就要确保不失误,失误了我也要确保我解释明白了,像“看我的黑眼圈,我是因为昨天没睡好才这样的,不是因为我菜。”
这样一来,当你有了任何歧义,对方如果无视荣耀原则,TA就会采用“A选项”,而不是运用信任去帮你补全借口,既然他没有补全,就只好你补全,以便使亲密关系继续亲密,反之亦然的话,双方的亲密关系就开始会充满挫折感。
渐渐的,你会发现一个问题:
SUB不是傻瓜,SUB完全可以替你补全借口,但她却不选择这么做,那么只有两个可能:
1、DOM不满足SUB的期望,不值得她这么做(你不够好)
2、SUB居心叵测,不愿意这么做(她不够好)
一旦双方都意识到了这一点,要么双方坐下来沟通和谈,解决“她不够好”或者“你不够好”的问题,然后重新拾起荣耀原则,继续走进DS关系;要么双方就进入【不愿合作】的状态,从而这段亲密关系也就步入了结尾。
至此,证明完毕。一段完全信任的DS关系里,必然充斥着无处不在的荣耀原则。大家可以自我对照一下,看看自己在和partner相处的过程中,有没有触发“荣耀原则”,是更偏“SM”多一些,还是更偏“DS”多一些;最简单的摸清自己偏好的方法是,问一问自己“如果再没有所有调教手段了,再没有性了,我依然从心里顺从、认可这个人并且感到非常满足吗?”,如果答案是“是”,那么你更偏DS;相反地,你就更偏SM一些。
当然,DS与SM也不是绝对分隔,有明确界限的,只是各有各的着重点而已。S/M与D/S也同样没有孰高孰低、谁优谁劣之分。在上个世纪,老一辈社会学家潘光旦先生将“BDSM”这个舶来品翻译成了“虐恋”二字,这个译法相当传神简洁,S/M着重虐,D/S着重恋,没有先后高低顺序。
因此不要因为一方没有遵循荣耀原则而去责怪,也不要自己根本不喜欢还硬着头皮遵守,先真正摸清楚自己的喜好再说;在圈子里泡久了大家就会明白,有优劣的从来都不是玩法,而是人。